一、招生对象: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、科研、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、食品卫生监督与监测、营养配餐、营养咨询、营养宣教的人员; 二、鉴定等级:助理营养师、营养师、高级营养师 三、报考条件: (一)助理营养师 1.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(结)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 2.高中/中专以上学历,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4年以上。 3.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(二)营养师 1.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(结)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2.高中/中专以上学历,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6年以上。 3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4.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三)高级营养师 1.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专业毕(结)业证书。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 2大专以上学历,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 3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4.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、课程教材: (1)北京、武汉循环开班,每班限60人 (2) 基础营养、食物营养、营养与疾病、食品卫生及其管理、营养咨询与营养教育、营养食谱设计,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。 (3)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五、综合费用:助理营养师2800/人、营养师3800/人、高级营养师4800元/人(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教材费、鉴定费、证书费等,学生凭学生证可以减免)。 六:提交材料:1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(各2份);2、填写报考申请表、档案卡、单位证明(各2份);3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、2寸3张。 七:证书:鉴定考评合格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,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注册登记管理,国家承认,全国通用,同时人事部国家人才网注册登记备案,颁发专业人才注册卡及专业人才备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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